榕建科〔2019〕110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應急管理廳 福建省消防總隊關于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的通知>的通知》(閩建消〔2019〕1號)等文件精神,做好消防設計審查工作,現結合我市“雙隨機一公開”計劃安排,擬于2019年11月中旬開展福州市2019年度消防設計審查質量監督檢查。
一、檢查時間
2019年11月中旬
二、檢查范圍
2019年6月20日以來由住建部門承接消防設計審查工作后,符合《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19號)。第十三條人員密集場所項目,以及第十四條特殊建設工程項目。
三、檢查內容
設計、施工圖審查等有關單位和技術人員執行消防安全性標準情況。
四、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隨機抽取受檢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以專家復審查閱方式進行。
五、人員組成
本次檢查人員從科技處、抗震辦專業人員抽取產生,檢查專家從福州市勘察設計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六、受檢資料報送
為做好迎檢工作,抽到項目的單位按照資料清單要求準備工程資料,具體檢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消防檢查提供資料:
1、受檢項目資料清單(加蓋單位公章);
2、工程設計合同(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含方案審查意見);
4、所涉及的專業計算書和電算資料,包含補充修改計算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報告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全專業檢查項目提供全套施工圖設計文件(二次裝修項目提供原建筑平面圖、裝修平面圖),包含全套審查合格的設計及修改圖紙、通知單等;
7、原設計單位或與原設計單位同資質等級設計單位技術復核意見書。
專此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2019年10月31日